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6月份全國價格舉報情況。數據顯示,6月份,全國12358價格舉報系統受理價格舉報、投訴等共計54530件,較上月上升14.82%。其中,停車收費、物業管理收費、零售行業不正當價格行為問題最為突出,停車收費價格投訴舉報更是居各類價格投訴舉報之首。
自去年11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以來,我國價格改革大大提速。去年12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文放開了小區物業、停車收費等一批商品和服務收費項目。當時,不少人擔心住宅小區停車收費放開后可能出現亂漲價、亂收費問題。此次有關停車收費價格的投訴舉報,雖然并非特指住宅小區停車收費項目,但其居于各類價格投訴舉報之首,恰恰說明了停車收費問題與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關,加強對這一領域的價格監管任重而道遠。
今年以來,我國價格改革的步子邁得更大,涉及的領域也更加廣泛。通過價格改革,一批商品和服務價格得以“松綁”,有利于發揮好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、提高社會投資積極性,使更多市場主體受益。不過,價格放開了,人們總是在擔心這些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會陷入“放則亂、亂則收、收則死”的怪圈。從實踐操作層面看,價格放開以后,有些領域的競爭將更為激烈,價格有可能因此走低;有些領域則會因為過去的價格未能反映真實成本,而在放開后出現價格反彈。
價格改革帶來的價格波動,恰恰說明價格監管面臨著更大的壓力和更重的任務。從一定意義上說,價格監管本身也是價格改革的重要內容,且是難度更大的價格改革。對于政府來說,推進價格改革的同時,必須將價格監管做到位,不僅要將屬于政府定價的不到3%的項目管住管細,還要放眼100%,維護好良好的價格秩序。
管住3%,就是要管住保留的極少數政府定價項目。具體來說,就是必須細化完善政府定價制度,加強成本監審,嚴格扣除不合理成本。尤其要進一步完善成本監審制度,建立更加科學、透明的分行業成本監審辦法,使政府定價的依據更加扎實。管好100%,就是要管好所有放開的價格。價格放開后,少數經營者為了牟取暴利,往往會利用市場地位、信息不對稱優勢哄抬價格,實施價格壟斷,地區封鎖、行政壟斷現象時有發生。這就更需要管好所有放開的價格,保障消費者的合法利益。
放權不等于放責。政府直接定價的項目少了,并不意味著肩上的擔子輕了。做好新形勢下的價格監管,還有很多事要做,還需要加快推進相關配套改革。比如,需要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,實時監測、準確把握價格走勢;需要加強價格政策與財政、貨幣、產業政策的協調,完善宏觀調控的政策手段。
總之,在價格改革過程中,必須堅持“放管結合”,加強事中、事后監管,才能規范市場秩序,為市場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,也為價格改革的持續推進創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環境。